关于我院落实市政府有关孕产妇初次“艾、梅、乙”检测费用补助通知的公告

2018-11-30

根据《重庆市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两江新区社发局关于开展2018年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:

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,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,2018年1月1日起,所有孕产妇在初次孕检及妊娠晚期均应进行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项目的检测,市政府给予首次相关检测项目适当补助,补助标准为每人50元

我院贯彻意见:

●  2018年11月30日起,凡在我院产检时,首次检测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,均在现有检测费用标准上减免50元

●  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29日止,在我院产检时,首次检测过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,持就诊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如代办则需要提供:孕产妇就诊卡、孕产妇身份证、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),到医院大厅咨询中心办理首次相关检查退费手续。

退费时间:

周一至周五8:30~12:00,14:00~17:00


2018年11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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